小麥招標公告
發(fā)布時間 | 2024-11-29 | 項目編號 | 點擊查看 |
招標預算 | 詳見內容 | 資質要求 | 點擊查看 |
采購規(guī)模走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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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狀態(tài) | 詳見內容 |
受河北金沙 (略) (略) (以下簡稱“買方會員”)委托,2024年12月4日在國家糧食和 (略) 糧食交易協(xié)調 (略) 的各省(區(qū)、市)國家糧食交易中心組織開展小麥競價采購交易,請交易會員通過國家糧食交 (略) (http://**.cn)“用戶中心”, (略) ,在專場列表中選擇“金沙河競價采購交易專場”參與交易?,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(重點提示內容詳見加粗字體部分):
一、交易安排
(一)交易內容
交易時間 | 2024年12月4日(星期三)10:00 | 交易方式 | (略) 遠程 |
委托單位 | 河北金沙 (略) (略) | 產地 | 河北省、河南省、山東省、安徽省、江蘇省 |
交易品種及年限 | 2024年產普通白麥 | 糧食數量 | 2000噸 |
聯(lián)系人 | 張瑞欣 | 聯(lián)系電話 | * |
附加說明:
1、質量標準:具體質量要求、可扣重/扣價接收具體條款和拒收條款詳見交易清單;
2、采購糧食為交易清單要求產地的2024年產新小麥,價格類型為凈糧到廠價,數量以糧食交貨地買方清雜后的凈糧數量為準,卸車由買方負責;
3、交易成交后,到庫小麥的質量指標經檢驗達到交易清單所列的拒收標準,買方有權拒收;
4、起報價:請密切關注交易前一日公告附件交易清單更新的價格信息。
(二)交易資格
國內具有糧食經營資格的企業(yè)均可參加本次競價交易會。 (略) 會員須在年審有效期內,非會員企業(yè)可提前與所在地省級國家糧食交易中心聯(lián)系辦理入會。
(三)交易方式
對委托標的依次按交易節(jié)進行交易,每交易節(jié)1-3個標的,每個交易節(jié)預設交易時間90秒。每筆交易從起拍價格(底價)開始報價,按每噸5元或5元的整數倍的梯度向下遞減報價。報價后,在30秒內如無其他會員以更低的價格應價,則該應價會員為該標的實際成交方,該應價為標的成交價。
二、交易須知
有意向參與交易的會員須提前 (略) 況、入庫條件,自主確定是否參與交易,并承擔交易后相 (略) 場風險。買方會員應如實告知有意向參與交易的會員實際收貨地點 (略) 狀況及車輛載重要求等情況。
三、保證金及手續(xù)費
本次交易不收取交易手續(xù)費和交易保證金。
買賣雙方須在競價交易開始前,根據擬交易糧食數量,預交履約保證金, (略) 場價格波動追加履約保證金。履約保證金為200元/噸,成交后至履約完成前 (略) 場基準價格(即國家糧油信息中心小麥價格日報中,河北、山東、河南、江蘇、安徽5省價格監(jiān)測點普通小麥進廠價簡單算數平均值)波動情況,如市場基準價格相較于成交日每上漲100元,賣方會員追加履約保證金100元/噸;每下跌100元,買方會員追加履約保證金100元/噸。若基準價格與當地現貨價格出現明顯背離, (略) 可參考委托方所在地代表性加工企業(yè)的價格,要求買方會員或賣方會員追加履約保證金。在買方會員無違約行為的前提下,買方會員預交的履約保證金可轉作最后一筆貨款,如有剩余在合同履行 (略) 退回;在賣方會員無違約行為的前提下,賣方會員預交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履行 (略) 退回。
本次交易活動由買賣雙方 (略) (略) 場化交易,參與交易的 (略) 場價格波動情況,理性參與競價交易,至少提前1-2個工作日(16點前)向國家糧食和 (略) 糧食交易協(xié)調中心匯入保證金(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:*70P),確保有足額的保證金進行交易。成交后保證金按照《民法典》定金 (略) 理,雙方按簽訂的《糧食競價交易購銷合同》承擔相關風險,買方應提前做好資金籌措,及時匯入貨款, (略) 明確用于具體合同的結算。匯款時務必使 (略) 注冊時關聯(lián)的綁定賬戶,否則資金不能實時到賬。匯款后應及時 (略) 客戶端查詢資金到賬情況。如遇問題,請致電國家糧食和 (略) 糧食交易協(xié)調中心或注冊地省級國家糧食交易中心。
收款單位名稱:國家糧食和 (略) 糧食交易協(xié)調中心
1、開戶銀行:中國 (略) 北京西直門支行
賬號:*01
2、開戶銀行:中國農業(yè)發(fā)展銀行總行營業(yè)部
賬號:**
3、開戶銀行:浙商銀行北京分行營業(yè)部
賬號:**
4、開戶銀行: (略) 北京宣武門支行
賬號:*88
四、合同簽訂
競價采購交易達成后,成交的買賣雙方須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交易系統(tǒng)線上簽訂電子交易合同,否則視為拒簽約方違約,按照交易細則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執(zhí)行。
五、交割與結算
(一)合同履約期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交貨截止日,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。賣方會員須提前與買方會員溝通確定交貨時間和交貨計劃,在履約期結束前將全部貨物一次性或分批次送至買方會員收貨地點。如有特殊情況,需延長交割期的,需與交易對方協(xié)商,經對方同意后延期交割,延期所產生的費用由發(fā)起延遲方負責。
(二)根據交貨計劃,買方會員應于交貨時間前3個工作日一次性或分批次將相應糧款 (略) 指定銀行賬戶, (略) 申請開具《入庫通知單》,賣方會員根據《入庫通知單》交貨。
(三)買賣雙方對已交貨糧食驗收無誤后,線上簽訂《驗收確認單》,用以明確結算數量、質量和價格, (略) 依據《驗收確認單》在賣方開具稅點為9%普通發(fā)票交于買方后2個工作日內,將相應糧食貨款劃入賣方會員指定銀行賬戶。
六、本公告未盡事宜,按照《貿易糧交易細則》《會員權利與義務確認書》及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(略) 咨詢電話:010-*(交易)、010-*(財務)
國家糧食交易中心
2024年11月29日